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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请注意出行安全 出行得谨慎
[今日三明网]         2013-01-29 15:55:00        字体显示:

  又到春节,忙碌了一年的人们,都希望能在假期里放松放松,或驾车出游 ,或回乡省亲。搭便车、借车、包车、租车……形式多种多样。可这样一来,客车、轿车、摩托车等各种机动车“交织”在一起,使得路面上的交通状况越发复杂。

  如何能尽量保证出行的安全呢?

  便车出行得谨慎

  2009年5月,三元区的郭某驾驶着二轮摩托车外出,与郑某驾驶的小轿车相碰。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郭某受伤,而搭乘郭某摩托车的乘车人庄某却因抢救无效死亡。庄某的家人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一纸诉状把两位驾驶员告上了法庭。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交警部门认为郭某在由西往东行驶左转弯时,未让小轿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郑某在由东往西行驶时超速,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以此为依据进行调解,而原告与被告也最终达成一致,二被告共同承担各项赔偿款近20万元。

  也许不少人会问,这起事故是因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过错,所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可如果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呢?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对此,主审法官解释:搭便车法学名称为“好意同乘”,是指机动车车主或司机基于帮助他人的意愿,邀请或允许他人无偿搭乘机动车的行为。好意同乘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但出现意外涉及赔偿,《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从事高空……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除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外,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又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所以,驾驶人员对车辆中人、物承担安全责任。

  一旦你允许朋友、熟人搭车同乘,不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无论有偿、无偿,你都要为他的安全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若不能证明损害结果由受害者故意造成,那么驾驶人员及车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当驾驶人、搭乘人都没有过错时,根据公平原则,驾驶人也应给予受害人适当补偿。

  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有车一族搭载亲朋好友的状况是免不了的。那么如何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呢?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除了遵守交规、安全行驶外,车主也可以在投保车险时加上适当的座位险,为自己和搭乘者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当然,作为搭乘人在乘车前也应该谨慎,如果明知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或驾驶人员酒后驾车、无照驾驶仍要求搭乘,那么搭乘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借车予人莫大意

  朋友来借车,借还是不借?如果借了车,一旦出事,需要承担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法律责任。这恐怕是许多车主都会碰到的两难问题。那么,这车究竟该借还是不该借呢?我们先来看一起真实的案例。

  2010年7月的一天,家住三元区的周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载着同伴沿工业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三明火车站路段时,碰撞道路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胡某。事故造成摩托车损坏,胡某受伤的后果。事故发生后,周某弃车逃逸,但最终还是被警方追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肇事人周某还未满18周岁,作为车主的赵某在借车时对本车管理不严,也需要承担部分赔偿。最终车主赵某也向原告赔付了近3万元。

  针对借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一疑问,记者咨询了邱宁江律师事务所。该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出借车辆他人致人损害,出借方即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其出借行为有无过错或过失。如果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车主出借机动车给有驾驶相应车型驾驶证的人驾驶,并对其安全行驶履行了告知义务,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借用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主无须承担责任。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主出借车辆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还就“借车”这一问题,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私家车主。他们大都表示,除了家人或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一般都不大愿意把车借给别人。但碍于情面不得不借时,他们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就怕出点问题,麻烦缠身。对此,律师也提醒车主,在借车时,应该分清对象,对车技娴熟、行事稳重的人,可以考虑借车;对那些行为莽撞、品行不端的人,特别是准备赴宴、无驾驶证、或者虽然有证但不经常开车的人,则应拒绝借车。实在推脱不掉,宁可自己开车送一程。借车前,双方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出现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当然谨慎驾驶、驾驶员保证车辆行驶安全才是避免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切记不要把车辆借给无驾驶证的、喝了酒的人。

  租车之前需细心

  现在,有驾驶证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他们当中却有不少人自己没车。伴随不断增长的用户需求,汽车租赁公司也由此应运而生。租车出行固然方便,但租车前一定要细心、慎重,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或风险。

  记者以租车为由,向市区内的几家汽车租赁公司了解租车的详情。采访中发现,各家汽车租赁公司在租车时需要证件大致相同,无非是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等等。但在收费标准上各家公司却不完全一致,大部分汽车出租以天数计费,费用在200-500元不等。但还有些公司不仅按天数计算费用,对于行车里程也有要求,如果超过规定的里程数,还需要另外收费。因为不详细了解租赁细节,而被加收费用的状况,在租车行业里也时有发生。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车者还应该明确租赁公司对车辆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万一发生事故应如何处理,责任归谁等等。

  细看完了合同,您先别急着签字。虽然各租赁公司都表示会提前检查好车子,但提前试车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试车”不仅方便租赁公司检验租车者的驾驶技术,更重要的是让租车者对所租车辆的性能有所了解,还可以及时发现未租借前车子所存在的毛病,这样避免了在交车时,或者发生意外事故时与租赁公司产生矛盾。

  采访过程中,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的汽车租赁市场上,一些私家车主为了达到“以车养车”的目的,纷纷打起“私车出租”的主意。这种私人车辆挂靠到租车公司进入租赁市场,冒充合法运营车辆进行租赁行为,不仅对车主产生很大的危害,而且很可能对事件中的所有利益相关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一位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私家车一旦挂靠租赁公司,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变成了营运性车辆,这使车辆的风险陡然增加。因为营运性车辆的保费与私家车的保费相比更高,车主如果没有提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那么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即便私家车原来投保“全险”,保险公司依然会拒赔,车主只能与汽车租赁公司协商解决。尤其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几十万至上百万的理赔,事故受害方很可能将承担事故中的全部损失,自己“买单”。租用“挂靠车”,租车者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所以在租车出行时,租车者应选择正规的汽车租赁服务商,并确认租车时的合同以及所租车辆是否属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营运车辆,不要因为低价优惠选择不正规的租车公司,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章 龙 杨 鑫  巫朝辉 俞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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